经文:林前6:1–11
哥林多教会存在的第三个问题是,有些信徒将其他信徒告到教会以外不义的人面前。他们彼此相争,但不在教会内解决问题,而是跑到不义的人那里彼此告状。保罗责备他们向不义的人求审断,而没有诉诸教会中的圣徒。他们那样做损害了教会的形象。
一、应由圣徒来审断诉讼(6:1)
保罗先是指出哥林多教会中出现信徒相争的事实(林前6:1)。保罗没有明讲哥林多信徒为什么事情而彼此相争,可能是因为财产或金钱起纠纷,因为保罗责备他们“为什么不情愿吃亏呢”(林前6:7–8)。“你们……怎敢”(林前6:1),是一句挑战性的问话。这显示保罗对哥林多信徒的做法感到震惊和不解。保罗的意思是,你们竟敢这样做!你们竟有如此大的胆量!为什么保罗对哥林多信徒彼此相争的事感到震惊?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1.哥林多信徒彼此相争损害了教会的形象,没有使教会成为教会。教会应该是一个彼此相爱、互相接纳的团体,但哥林多教会丧失了这个特征,失去了爱的见证。2.哥林多信徒没有尽责任处理教会中彼此相争的事,正如他们没有将乱伦的人赶出教会一样(林前5:2)。他们没有践行彼此相爱的命令,自私自利,各人只扫门前雪,最终导致当事人只好对簿公堂。这样,不仅使当事人自惭形秽,也使教会抱愧蒙羞(林前6:5)。3.哥林多信徒是已经成圣称义的人(林前6:11),却将彼此相争的事带到不义的人那里求审断,讽刺至极。哥林多信徒知道,不义的人不可能秉公断案,但他们明知故犯,到他那里求审。4.哥林多信徒是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林前1:2)、与主耶稣基督一同得份的人(林前1:9),但他们的行为没有与蒙召的恩相称,却彼此相争,互相亏负。5.哥林多信徒违背了教会生活的原则。摩西律法有内部解决民事纠纷的条例(申1:9–11,16:18–20)。彼此相争的事理当在教会内解决,但他们没有遵从摩西律法,却诉诸外邦人,将“家丑”外扬了。6.哥林多信徒效忠于哥林多的异教文化,而不是教会。不义的人不属于上帝的约的团体。彼此相争的人本应诉诸信仰团体即教会,到圣徒那里求审断;但他们却诉诸不信的人。
二、保罗责备的理由(6:2–11)
在6章2–11节中,保罗一连用了三个“岂不知”责备哥林多信徒明知故犯。他们的做法令人感到难过和不解。“岂不知”这个短句在本章中共出现了6次(6:2,3,9,15,16,19)。保罗列举了责备他们那样做的三个理由:1. 圣徒要审判世界(6:2);2. 圣徒要审判天使(6:3–8);3. 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6:9–11)。
1.圣徒要审判世界(6:2)
保罗责备哥林多信徒,上帝已经使你们与耶稣基督一同得份,可以审判世界,然而你们中间竟然有人将相争之事告到不义的人那里求审,难道不知道圣徒要审判世界吗?若是知道的话,你们就是明知故犯。“圣徒要审判世界”,这是《圣经》一贯的主题。但以理得到启示:圣徒将来要审判世界,“直到亘古常在者来给至高者的圣民伸冤,圣民得国的时候就到了”(但7:18,22)。耶稣的十二门徒将来要坐在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太19:28;路22:30;启3:21,20:4)。
“若世界为你们所审,难道你们不配审判这最小的事吗”(林前6:2)?“最小”意即极不重要,微不足道。保罗责备哥林多信徒,难道你们不配审断这样的小案件吗?保罗使用“以大推小”的论证方式。既然圣徒有权审判世界,那么你们何必为这区区之事,跑到外邦人那里互相告状,使教会蒙羞呢?保罗将哥林多教会应有的荣耀的权柄与它未能审断日常小事,进行强烈对比。哥林多信徒的做法令保罗感到遗憾。
2.圣徒要审判天使(6:3–8)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圣徒有权柄审判灵界的天使(但10:13,20;彼后2:4;犹6)。既然圣徒有权柄审判天使,那他们就可以审判今生的事了。“今生的事”,这里指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普通事、小事。“何况”,表明结论不说自明。保罗使用“以大推小”的论证方式。圣徒既然能够审判世界和天使,审判“今生的事”就不在话下了。
保罗希望哥林多信徒认真反省自己,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因为他们中间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够审断教会中弟兄们的事(林前6:5)。他们没有足够的智慧可以处理教会中的纷争。他们自以为有智慧(林前3:18,4:10),但他们的行为却暴露了他们没有自知之明,最终落得自惭形秽,令人贻笑大方。
保罗用了两个“为什么”表示对哥林多信徒的做法感到不解和遗憾。他们所欺压的对象竟然是教会中的信徒,那样做是大错了。为什么呢?因为在这场官司中,没有真正的赢家。无论谁胜诉,对于他本人和整个教会来说,都是损失。无论谁赢了,都难逃没有爱心、没有见证之罪名,甚至要背负恶人之罪名。赢者和输者都不光彩,因此即便是赢了,也是输了。“情愿吃亏”是耶稣的门徒应当实践的忍让原则(太5:39)。哥林多信徒本应践行耶稣的教导,不要与恶人作对(太5:38–42);然而,遗憾的是,他们没有做到。
哥林多信徒所欺压、所亏负的对象竟是弟兄,表明他们没有顾念在基督里的手足之情。当然,保罗不是说基督徒遭遇不公平对待或遭受控告时,只能逆来顺受,不可以为自己做合理的辩护。耶稣责问用手掌打他的差役,说:“我若说得不是,你可以指证那不是;我若说得是,你为什么打我呢?”(约18:23)保罗多次为自己辩护和申诉(徒21:37–40,22:22–29,22:30–23:5)。为了维护自己的罗马公民权,保罗说:“我要上告于凯撒!”(徒25:11)
3.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6:9–11)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6:9)。在希腊文中,“不义的人”与6章1节“不义的人”是同一个词“adikos”。保罗再次使用“不义”,暗示哥林多教会中那些亏负其他信徒的人和不义的人没有什么两样,不在圣徒之列。“承受”一词通常与上帝的国有关,在保罗书信中很常见(罗8:17;林前15:50;加3:29–4:7,5:21)。“上帝的国”,指上帝的统治。不义的人的生活与上帝的公义原则背道而驰。然而,那些到不义的人面前求审断的人,却对“不义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国”这个道理一无所知。哥林多信徒自以为有智慧,但事实上他们是愚拙的。他们的所作所为,将他们的愚拙暴露无遗。
“淫乱的、拜偶像的、奸淫的、作娈童的、亲男色的、偷窃的、贪婪的、醉酒的、辱骂的、勒索的”(6:9–10)。这些人都是属于不义的人。这些不义的人的生活与上帝的国相背,显然不能与上帝的国有份。既然他们不能承受上帝的国,哥林多信徒就不应该到他们那里求审断。
保罗直言不讳地指出,哥林多教会中有些人也曾经活在罪恶之中,做过上述的恶事(林前6:9–10),但他们现在已经蒙主救赎,成为新造的人,“如今你们奉主耶稣基督的名,藉着我们上帝的灵,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林前6:11)。哥林多信徒因着耶稣基督的名和圣灵,已经蒙召成为上帝的子民。保罗提醒他们不要忽视已经获得的尊贵地位。耶稣的名是尊贵的名。他们已经洗净、成圣、称义了。在希腊文中,6章11节中有三个“但”,在“洗净”、“成圣”和“称义”这三个词前面各有一个“但”。保罗一连用了三个“但”,用意很明显,对比哥林多信徒从前的旧生命和如今在耶稣基督里的新生命。与那些不义的人不同,哥林多信徒如今已经是洗净、被成圣和被称义的人了。“洗净”希腊文意为“洁净自己”,“洗除(罪)”。这个词是过去时主动语态,表示哥林多信徒已经自己洗净、自洁。哥林多信徒已经脱离了罪的辖制,在灵性上得到洁净(多3:5)。“成圣”希腊文意为“圣化”,“尊为圣”,“使纯洁、洗净”。这个词是过去时被动语态,表示哥林多信徒已经被分别为圣,成为圣洁。哥林多信徒既然已经从世界中被分别出来,就要与世界有分别。“称义”希腊文意为“宣判无罪、宣告为义”,“从……解脱、脱离(徒13:38;罗6:7)”,“承认上帝的公正或顺从上帝公义的要求”(路7:29)。这个词是过去时被动语态,表示上帝已经宣告哥林多信徒为义,宣判他们为无罪。哥林多信徒的生活方式应当与这样的宣告相称,不再受罪的辖制。
保罗提醒哥林多信徒,不要忘记曾经被罪恶束缚与捆绑,如今已经蒙上帝的救赎,得以脱离罪恶。既然已蒙救赎,他们应当归正过去的行为,活出新生的样式。既然上帝已经藉着洗净、分别为圣和称义,使哥林多信徒装备妥当,教会中的圣徒完全可以审断弟兄中彼此相争的事。因此教会中出现信徒之间纷争,应该在教会里面解决。
保罗在结束指正哥林多教会彼此告状这个问题之前,提醒他们,“你们是被称义的人”(林前6:11)。这与开头保罗责备他们跑到不义的人那里求审(林前6:1),前后呼应,使6章1–11节整段经文首尾圆合,浑然一体。
本文原载于《陕西基督教》2020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