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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信仰缺失危机的积极对策
2010-12-09  作者:安 伦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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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末民初至“文化大革命”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动荡和极端思潮酿成我国社会信仰缺失的危机,一度造成社会道德衰败、诚信缺失、拜金主义严重、宗教问题凸显、社会和谐稳定难以维持等社会问题。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落实,中国社会向信仰常态回归已成趋势。因此,顺应全球化进程,发挥社会宗教信仰包容融合的特别优势,因势利导促成各宗教和合共生的“宗教共同体”,并以此主动化解信仰危机和相关的社会问题,不失为可供选择的积极对策。
  关键词:信仰缺失  危机  信仰  宗教共同体  宗教
  作者:安伦,1952年生,浙江大学基督教与跨文化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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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开放30年成果斐然,经济腾飞、国势崛起,中华民族又步入辉煌盛世。然而在歌舞升平的经济繁荣背后,中国社会也面对着信仰缺失危机。社会出现了向物质追求单边倾斜、精神文明荒废、拜金主义严重、道德衰落、腐败猖獗等问题。如果忽视这些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不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化解,有可能引发严重的社会危机。摆脱精神信仰危机的困扰,建立具有民族凝聚力和教化力的共同精神信仰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信仰缺失的形成及对我国社会的影响

  中国所面对的精神信仰危机不同于发生在世界其他国家的信仰危机。发生在中国外部世界的是宗教保守势力与科学、理性对抗造成的宗教信仰危机以及传统宗教分裂危机,这些目前在中国都不成其为主要问题。中国的精神信仰危机指对精神信仰的理解以及在中国人的信仰究竟是什么等问题上的模糊、茫然。占人类约五分之一人口的中国却与人类大多数人古往今来普遍的信仰常态不同。一个人口超过十三亿的大国,如果丧失了信仰的精神主导和道德制约,而代之以对利、性、权的盲目追求和崇拜,则会造成危机四伏的局面。能使一个社会实现和谐、公正、稳定的是共同的精神信仰、共同的价值观、公允的道德伦理体系和有效的教化实施机制,其中信仰是其他所有要素的基石。信仰的缺失势必造成国民精神空虚、道德衰败严重、人际关系紧张、各种矛盾突出、社会动荡不安。据较早的《国际传教研究公报》的统计数字,全世界各种宗教的信仰者占世界人口的约81%。而据中国宗教白皮书《1997年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公布,中国的各宗教信徒人数共一亿略多,占全国人口比例约10%。比较81%和10%的悬殊比例,不难看出中国人的信仰在宗教层面缺失状况的严重。
  某地商会做了一次问卷调查,其中有几个问题是关于会员信仰状况的。有一题将上帝、佛、菩萨、老君、玉皇、财神、上天等常听说的神灵列举出来供选择,用以了解会员的信仰状况。结果是名不见经传的财神竟然以高票当选为最受信仰的神。从现存的任何系统宗教考察,都没有财神这样一位神祗的地位。从信仰者连财神究竟是何身份都说不清(曾被不明不白地当作财神祭拜过的有赵公明、比干、范蠡、关羽、赵朗、武五路、四仙官、刘海蟾等等),足见财神的虚幻。从诸神同一角度来看,更没有其真实性。然而对于财神的虔诚信仰绝非该商会独有的现象。种种迹象显示,财神似乎已远远超越所有神灵成为人们的第一大信仰。所谓财神,其实就是金钱。崇拜财神,其实就是拜金主义。如果财神果真成为国人眼前最重大的信仰,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种精神信仰危机的严重性。
  近现代以来中国信仰危机的形成,始于清末民初改朝换代特殊历史时期的社会动荡和思想界的极端思潮,历经上世纪一些政治运动中信仰出现偏差的推波助澜,最终在“文革”中达到了高潮。所谓“文化大革命”在中国历史上首次尝试一举消灭所有的宗教信仰,遂造成了正当信仰的绝对真空,而代之以个人崇拜甚至迷信。其结果是中华文明的许多精华和遗产包括宗教精华和遗产曾遭受灭顶之灾。这场浩劫所造成的冲击和破坏,使中国社会在伦理道德、文明礼仪、社会秩序、国民素质、意识形态等各个方面迄今都难以彻底摆脱其影响。其中,宗教信仰是受害最深、造成潜在危害最大的重灾区之一。尽管改革开放以来,拨乱反正,实施了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但“文革”造成的信仰危机并未从根本上得到消解,它已成为中国社会最大的潜在危害发生源之一。例如,“文革”时代所形成的对宗教信仰的敌对否定观念,因未经彻底清理而在某种程度上沿袭下来,造成社会对宗教的认识定位不清,宗教理念严重混乱,其中视宗教信仰为敌的惯性思维直接有悖于国家领导人关于宗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力量的新观点。这样,复兴中华文明的呼声与对传统中华文明全盘否定的态度清浊交汇,发挥宗教的积极社会功能的号召与对宗教壅堵压制的惯性做法矛盾并存,形成了思想上和实践中的混乱。

二、关于信仰理念的辨析

  也许有人会以“信仰马克思主义”作为对现今信仰缺失的否定。然而,把马克思主义当作类似于宗教的信仰本身就是充满矛盾的行为。马克思主义绝非宗教,也应与宗教式的“信仰”无关。其实,马克思主义是关于物质和现世世界中政治和经济的理论学说,而宗教是关于精神和彼岸世界的信仰的传统累积,二者处于不同的维度,并非相互竞争者或替代物,而可以是具有互补关系的重要社会存在。造成人们“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是概念的混淆,将属于政治经济范畴的马克思主义当成属于精神范畴的宗教。要避免政治和宗教间因概念混淆而造成的越界扭曲及其不良后果,关键是厘清二者的界限和社会分工,“让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这种社会分工还有助于走出当前在意识形态方面政治和宗教的矛盾困境,走向互利全赢:通过确立政治和宗教的分工配合关系,马克思主义可以不受挑战地继续其在政治上的意识形态主导地位,宗教可以通过行使维护价值伦理、提升精神修养、从事慈善救助等社会功能配合政治治理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人类历史证明,宗教信仰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是人类常态。不少研究表明,宗教信仰是人类心灵中复杂而强大的精神力量,也是人类本性中最为根深蒂固的力量,不可能被永久性“消灭”。例如,著名宗教学家伊利亚德关于“宗教信仰是人类学常数”的论断就被国际学界广泛认同。“文革”中被“彻底消灭”的宗教又全面复活、蓬勃发展,则以最贴近的历史事实为以上论断提供了又一例证。事实上,我国社会的信仰缺失是特殊历史条件下的产物。在信仰缺失环境下长大的国人看来,外国人普遍有宗教信仰是不正常的咄咄怪事,殊不知我们的信仰缺失在国际社会看来却是真正的不正常,是背离人类常态的怪事。我们其实是见怪不怪,见不怪而怪。江泽民就曾指出那种宗教即将灭亡论的错误,认为“宗教的存在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将会长期存在并发生作用。”
  随着我国社会在改革开放中日益与国际社会接轨,随着思想的禁锢被取消,我国约10%的信仰人口比例向世界约81%的信仰人口比例快速靠拢,复归于自然,是无法阻挡的必然趋势。如果不能认识宗教信仰是人类常态,不能正视绝大多数人的潜在信仰需求和信仰回归趋势,仍旧惯性沿用对宗教的壅堵压制策略,就会在信仰回归前疲于应付,陷入被动地位。对此,“大禹治水”的故事提供了良好的启示。宗教信仰岂不就是水?国人面临的岂不就是壅堵和疏导二者之间的选择?
  由于民国初年以来极端思潮造成的宗教理念混乱,许多人认为,人们可以信仰神,也可以信仰某种理念、某个人、某种主义、某种理想甚至某个事物,并且认为宗教信仰可以被信仰世俗事物替代。其实,信仰,就其本义来说,是专用于神或崇拜对象的宗教术语。中文的“信仰”是个很有意思的词:信者,相信也;仰者,因其神圣和超越而崇拜敬仰也。被信仰的对象应当具有神圣性、精神性和超越性才值得“信”且“仰”。任何世俗理念、个人、物体、主义或理想都不具有这样的特征,因而都不是正当的信仰对象。现实世界中,信仰某种理念、某个人、某种主义、某种理想、甚至某个事物的现象之所以存在,原引是信仰者将这些物质世界的被造物当作神,把次终极的事物当作终极信仰对象,把神的精神性、神圣性和超越性错误赋予不具有这些特征的世俗对象,从而产生了信仰转移或信仰替代。这是世俗事物对终极神圣的“僭越”。对于世俗事物,“相信”、“信念”甚至“坚信”都可能是适当的用语,而“崇拜敬仰”则不仅用词不当,而且会因概念的混淆而导致实质的危害。

三、信仰缺失对社会危害之浅析

  中国出现的信仰缺失对社会的危害首先表现在社会道德、文明礼仪和人际关系上。经过30年的经济腾飞,国民财富和物质生活空前地丰裕了,但在市场经济中发生的唯利是图取向的单边影响下,社会道德却出现了某种衰败。中国社会在其转型过程中显然在某些方面丢失了儒道佛传统中华文明的仁、义、礼、智、信、孝、慈爱、克己、利他等道德礼仪规范,而在引进西方先进科学技术的同时却对西方文明的道德礼仪持抵制态度,结果在社会道德、价值领域导致失衡之态。
  信仰缺失对社会的第二重危害是人们产生了精神空虚。没有信仰的世界是失落的世界,缺乏精神生活追求,专注于物质生活的人是空虚庸俗的人,充满这种人的社会是空虚庸俗的社会。有学者指出,“一个没有信仰和理想的个人,犹如一个没有灵魂的肉体,其生命是缺少意义的。而一个民族失去了信仰和理想,仅以吃饭穿衣等物质生存条件为目标,则会变得十分可怕。”其实,现今社会的种种弊病大多数可以从此中发掘出其深层根源。
  信仰缺失的第三重危害是给迷信和邪教等危险替代物留下了可乘之机。人都有信仰的本能,既不能被消除,也不可能长久闲置,却可能发生信仰替代。因此,信仰真空不可能长期存在,总是有某种信仰或类信仰试图来填充它,而它也会自然地接受其填充。填充物可能是理性的信仰,也可能是迷信;可能是正信的宗教,也可能是邪教;可能是宗教,也可能是世俗的替代物。如果不主动用理性的正信信仰充实信仰空间,就难以避免迷信、邪教或危险替代物乘虚而入,产生危险的信仰替代。我国社会,特别是在无宗教信仰人群中,现实存在的拜金主义和迷信泛滥其实就是因信仰真空的存在和缺乏正信理念指导所造成的信仰替代。这不仅昭示人类信仰本能的普遍性,而且提示主动建立正信体系充填信仰空间的必要性。上世纪末一些浅薄的类宗教得以轻易崛起,并快速发展到号称有几千万信众的“邪教”,正是得益于信仰真空的存在。这样的崛起在信仰充实的社会中是难以想象的。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与其采用事发后的扑救,不如事前从根源上加以防止;与其采用顾此失彼的堵压办法,不如主动因势利导,树立有利于社会的正信信仰,提供信仰导向,使民众能正当释放其信仰能量。
  信仰缺失对于社会最重大的危害是对社会和政权稳定的威胁。在信仰缺失的社会里,少的是公允的价值观、对于个人欲望和野心的精神制约,以及善恶对错的是非观和道德底线,多的是恶性膨胀的自我,对利、性、权肆无忌惮的追求,对他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的漠视,以及弱肉强食的冲动。如果在一个信仰缺失的社会中存在过多的以上这些威胁稳定的因素,又缺乏精神的制衡,那么政治和社会稳定都不得不靠各种外力和堵压手段来维持。但堵压手段不仅成本高,而且本身又是造成不稳定的重大因素,况且其维稳效果难以持久,使得社会和政治稳定成为执政者必须时时关切的头等大事,由此则会分散其关注社会建设和发展的精力。有鉴于此,古今中外不少统治者会以积极扶持和利用宗教作为教化民众、维护社会和政权稳定的重要支柱。宗教有“推一推为敌,拉一拉为友”的特性,但这一“推”和一“拉”的代价和获益却有天壤之别。
  在这个经济社会里,人们随时关心和防止的是经济危机。但真正对社会潜在危害最严重、最深远而且亟待救治的是精神危机,是信仰危机。

四、“宗教共同体”——可供选择的化解信仰缺失危机的积极对策

  对于化解信仰危机,避免信仰缺失的危害,合乎逻辑的解决方案是以某种正信的信仰来填补真空,引导充实民众的信仰,但这并不等于问题的解决会轻而易举。决策者将面临一系列的难题:应当同时复兴所有宗教还是选立主导宗教?如选前者,是利多弊少还是弊多利少?如何应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宗教矛盾纠纷?如选后者,树立“国教”在信仰日趋自由的国际大环境背景下是否有“逆时代潮流而动”之嫌?如何处理与“落选”宗教的关系?选择哪种宗教作为主导宗教最适合现代中国国情,足以承担起重建中华民族信仰和价值观的重任?哪种宗教益处最多,负作用最少,可行性最强?选择哪种方案可以达到目的而不至于带来更多的矛盾和问题?如此等等。问题的清单还可以进一步加长,回答和论证每一个问题都会引发大量的思考。但最终的结论可能是:在封闭型思维下现有可供选择的方案中没有一个方案足以承担起重建中华民族信仰和价值观的重任,也没有一个方案不会带来更多的矛盾和问题。理想的方案应当做到:既能重建民族共同的精神信仰、价值和伦理体系,又不会引起与现行政治体制和各宗教的矛盾冲突;既能树立具有“国教”特点的集中信仰,又不致逆时代潮流而动;既能适合中国国情,解决国内社会问题,又能兼收并蓄世界宗教文明精华,融入世界并引领全球化时代的世界文明;既能弘扬正信的信仰,又能与科学和理性相辅相成;既能达到目的,又不会引起额外的矛盾和问题。笔者认为,同时满足所有这些需要的方案只有一个,就是宗教共同体。
  所谓宗教共同体,就是人类为了顺应全球化时代共同生存发展需要而将形成的各宗教教派和信众多元通合、和而不同、和合共生的信仰体制。其特点是在诸神同一、理性信仰的前提下,继承吸收各宗教的全部精华,消除摒弃各宗教对立排他等消极因素,求大同存小异,信众可以藉以相互开放、交流、融合,所有宗教教派可以在此框架中保持各自特色而和谐共存。共同体既非一元化的单一宗教,亦非新兴宗教,而是有共同终极信仰对象、共同信仰目标、共同价值观和伦理取向,关切和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可以协调思想和行动,和谐共生的各宗教教派和信众的普世兼容体。
  从全球视域看,共同体的主要作用是消除宗教对立、冲突和战争,避免毁灭,维护人类共同的和平生存发展,提供地球村人类共同的核心价值和伦理取向。就此而论,它是远比单纯宗教对话更有效、更可行的进路。从中国视域看,共同体的主要作用是复兴和弘扬中华文明、重建民族核心价值和道德体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民族凝聚力、解决日益严重的各种宗教和社会问题。这些作用是任何单一宗教所不能提供,也不能替代的。
  对中华民族来说,宗教共同体就是在复兴儒道佛三教合一的传统中华文明基础上发挥中华民族海纳百川的优势,进一步融合吸收天主教、伊斯兰教等世界文明精华并加以升华发展的现代中华文明。这样的先进文明不仅能够满足上述所有要求,化解我国社会面临的信仰危机及有关各种宗教和社会问题,而且能够提供中国大国崛起所迫切需要的文明软实力,发展和弘扬中华文明,因此值得社会有关各界关注和深入探讨。

转载自《世界宗教研究》2010年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