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太25:31-46
耶稣在《马太福音》第25章共讲了三个比喻,第一个是“十童女”的比喻,第一个是“按才受托”的比喻,第三个是“山羊与绵羊”的比喻,其共同特点,就是最后的审判。《马太福音》主要讲耶稣是旧约中预言的弥赛亚,是天国的君王。耶稣把山羊与绵羊的比喻作为本章也是整卷书最后的一个比喻,是要宣告自己的王者身份。自然,这个王也有权柄和能力对万民进行公义的审判。
一、说明几个问题
有些圣经学者在研究山羊与绵羊这个比喻当中,对有些方面的提法及比喻文本的长短等产生了疑虑,甚至提出了不同意见。笔者有必要在这里发表一点个人管见。
(一)耶稣所讲有关山羊与绵羊的这段话到底是不是比喻问题。有人说,耶稣在讲这段话的过程中,文前文后都始终没有使用“比喻”这个词,所以它不能称为比喻。笔者觉得仅凭这一点就下结论是不够慎重的。首先我们要明白比喻的意思。什么是比喻?比喻就是打比方。耶稣宣讲比喻时,经常会用属地的小故事讲述属天的大道理,用可见的自然界现象引申不可见的天国奥秘,用暂时的思想释放永恒的信息,他把天与地、人与神、生活与真理、未来与现实自然联系起来,不仅让听众感到新奇,有兴趣,易明白,同时将天国的真理自然而然地也刻在了听众的心板上(参太13:10-15)。其次,耶稣也使用了“好像”一词,“他要把他们分别出来,好像牧羊的分别绵羊、山羊一般”(太25:33)。这个词一般在比喻中经常使用的。
(二)比喻文本的范围问题。我们阅读、研究、思考这个比喻,不能仅定睛与本章第32与33两节,而是要放眼第31到46节整段。原因是,耶稣不仅藉着这个比喻进行喻道,而且也有预言的含义,整段话完整地描述了谁来审判、审判谁、审判的标准是什么、审判的结果如何这样一个清晰又节节相扣的故事情节。反则,这个比喻就不完整了,不能说清楚问题。
(三)比喻交代了末日必有审判这个事实。耶稣的生、死、再来及最后进行公义审判是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最后审判是这个完整教义的重要组成部分。耶稣宣讲审判的比喻,经常都用“世界的末了”(太13:39-40,49)、“人子在他荣耀里,同着众天使降临的时候”(太35:31)、“主人来了”(参路12:37;太25:19)及“于是,王要……说”(太25:34)等语气讲再来与审判的信息。耶稣要藉着这些词告诉人们,他不光是世人的救主,也是宇宙的主宰;不仅是神的儿子,也是再来进行审判时的审判官;不但是人子,也是永远的君王(参但7:13-14)。从背景看到,耶稣生活的时代,人们不相信耶稣,不相信有世界末日及神最后的审判,人们的品德良莠不齐,道德标准模糊不清,社会上出现许多不公平和不公义的现象。因此耶稣在比喻中强调,无论怎么样,审判总归会有的,好的就是好的,坏的就是坏的,人的品德和行为与审判的结果有直接关系。巴特勒说:“当人呈现在世界道德统治者之前,真是可怕的一桩事!”虽然人心比万物都诡诈(参耶17:9),用人的标准不能识透,不能分清,但神不会被人们的外表所迷惑,他是察看人心思肺腑的神,察看人的内心动机与前进方向。正如奥古斯丁说的:“神不是以我们现在如何,来看待我们,而是视我们如何进步改善。审判官知道我们属谁。牧羊人的锐眼能够立刻分别山羊或绵羊,他也能够正确地判别我们。”这个审判,不仅指非犹太的外邦人,也指“万民”,即每一个人。
二、解释几个名词
这个比喻中,涉及到几个非常重要的名词,在这里有必要解释一下。
(一)人子。有圣经学者认为,人子一词有不同的用法与含义,如在旧约与启示文学中,人子就等同于弥赛亚国度中的忠信者,是一个团体,不是指个人。但在这个比喻中,第31节的人子与34节的王却是指同一人,即旧约先知所预言的并被耶稣承认的弥赛亚。耶稣第一次来世界的时候,是以人子的身份,有人的生命、软弱和性情,他受尽人的欺凌,被人钉死在十字架上,最后复活升天。但当他再来的时候,与第一次来截然不同,他是与天使一同带着荣耀降临,众目都要看见他,万民都要因他哀哭,他要审判万民(参路21:27-28;启1:7)。他之所以有资格和权柄审判万民,就是因为他道成肉身,成为人子,受过并胜过人所受的一切试探,成为救主,无辜受死,能替人赎罪(参罗8:3;来5:1-12)。这个人子第一次来是卑微的,低调的,但第二次来则是带着威严来的,并要施行公义的审判。
(二)绵羊与山羊。按照犹太当时当地的习惯,绵羊与山羊虽为一群,晚上也同休一圈,但他们之间还是有明显的不同之处。首先是两者的性情不同:绵羊天性驯良,温柔顺服,选择食物,跟随牧人;而山羊性情野,不择食,好冒险,易走错路,不让牧人省心。其次是两者的颜色不同:绵羊多为白色;山羊多为黑色。绵羊因皮毛较白被认为高贵;山羊因毛色斑黑被认为粗贱。再次是两者功用有些不同:奶羊以绵羊较多,为人们提供鲜奶,也可剪羊毛;而山羊除剪羊毛之外,则主要是给人们供给肉食。最后,还有绵羊被称作公义与吉祥的象征;山羊则被称作罪恶与污秽的象征。
(三)右边与左边。我们清晰地看到,在比喻中,被安置在王左右位置的情况很不相同,王对他们所说的话也俨然不同。王对右边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而对左边的则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们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按照犹太人的排位习惯,右边是高位,处在右边的人受尊敬,得荣耀,满有福分;而处在左边的就不用细说了。
(四)永生与永刑。有圣经学者认为,永生的“永”与永刑的“永”是从同一个希腊文引申出来的,原意是属于一个境地或阶段,并没有“无穷”的意思。永生一词在新约里提到40次,但所着重的意义不只限于“永远的生命”。《马可福音》9章45至47节、《马太福音》7章14至21节所提到的“永生”是指“神的国”之意。约翰提到的“永生”,却是指人们相信耶稣以后所发生的荣耀改变,是指一种神人团契的新生活,这种新生活是永存的,不受时间或坟墓限制,是一种属灵新境界。就“永刑”而言,有学者认为,“刑”字在希腊文原意有删除、修剪的意思。依据亚里斯多德与柏拉图的说法,刑罚有改正的和报应的两种意思。在这个比喻里显然是指第一种意思。
三、审判的标准
约翰说,神就是爱(参约一4:8)。在圣经中,神的一切言语与行动均出自于这个爱。耶稣道成肉身也是彰显了神的这个爱。使徒保罗所说的“我若能说万人的方言,并天使的话语,却没有爱,我就成了鸣的锣、响的钹一般。我若有先知讲道之能,也明白各样的奥秘、各样的知识,而且有全备的信,叫我能够移山,却没有爱,我就算不得什么。我若将所有的周济穷人,又舍己身叫人焚烧,却没有爱,仍然与我无益。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林前13:1-8)也是信徒对神的爱应有的回应。
自然,耶稣二次再来审判“万民”的时候,其核心标准当然也就是爱。在这个比喻中,尽管右边的与左边的回答是一样的:“主啊,我们什么时候见你饿了,给你吃,渴了,给你喝?什么时候见你作客旅,留你住,或是赤身露体,给你穿?又什么时候见你病了,或是在监里,来看你呢?”但结果却截然不同,主要区别在于,右边的“给”他人以帮助,左边的却“不给”;右边的“肯做”善事,而左边的则“不肯做”。安置在王右边的之所以蒙福并承受神的国,是因为他们无意间行出了属神的爱心,能够“给”,能够“做”:“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反之,安置在王左边的之所以受到惩罚,要到“永刑里去”,是因为没有爱心,看不见他人的需要,既“不给”,也“不肯做”:“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太25:34-46)
总之,通过以上三个方面的分析与思考,我们清晰地看到,耶稣藉着这个比喻所表达的中心思想不仅是警告当时的人,也为今天的信徒敲响了警钟。那就是,神对世界最终会有审判,到时神会以“爱”这个标准对站在基督台前的“万邦万族和万民”进行公义的审判,他要把行善的、行恶的分别出来,如同牧羊的人把绵羊与山羊分开一样。每个人能否在基督的台前站立得住,不光是看自己在世界上的时候会想什么、会说什么,会写什么,会唱什么,更重要的是看内心有没有爱,有没有恻隐之心,有没有因爱神而爱人,随时给人以帮助,尽力为善,在每一个小人物、每一件小事上践行出自己的信仰(参雅2:14-26)。所以,今天一切跟随基督耶稣的信徒,不单要随时随地在言语、行为、爱心等生活与为人上为主做出美好的见证,同时也要在世人面前展现出基督的形象,随时结出仁义的果子作为自己在基督台前公义审判时的确据。
本文转载自《陕西基督教》2017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