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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利赛人和税吏祷告的比喻
2014-12-23  作者:陕西 王俊 内容来源:本站编辑 返回列表

  经文:路:18:9-14。
  在《路加福音》第18章,耶稣讲了两个比喻,让人们要常常祷告,不可灰心,即“寡妇和不义的官”和“法利赛人和税吏祷告”的比喻,以此警戒自以为义、藐视别人的人。有人认为第二个比喻耶稣没有引用自然现象、人生关系来阐明一种教训,严格地讲,这段经文并不是一个比喻。这个问题,我觉得不需要进行讨论的,因为圣经明说,“耶稣向那些仗着自己是义人,藐视别人的,设一个比喻”。
  一、比喻中的两个人
  在整个比喻中,耶稣告诉的是在圣殿祷告的事情,却没有提到更多的人,仅提到法利赛人和税吏两个人。他要借着这两个表现迥异的人表达自己的信息。
  (一)法利赛人。在圣殿中祷告的法利赛人表现非常显眼,一定让看到或听到的人赞美不已。在他身上有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1.站的靠前。尽管比喻中未提到“靠前”的词语,但从税吏远远地站着这一点就可以看出他站在比较靠前的位置。根据犹太律法,具有他这样身份的人有权利站在众人的前边做一些律法规定的相关工作。另外,作为犹太人,也许他从心里觉得自己是神特别拣选的人,在别人面前出人头地,显示其优越性是理所当然的。
  2.“站着”祷告。犹太人在圣殿或会堂有站着祷告的习惯。但这个法利赛人趾高气扬,在圣殿口若悬河的祷告中标榜着自己的优点和长处,自以为是,显得非常傲慢。所以,“站着”一词在这里明显的有加强这方面语气的作用。
  3.“自言自语地祷告”。有人说他“自言自语”是默祷的意思,也有人根据法利赛人的秉性说是大声祷告的意思。对此争论没有必要。因为耶稣在比喻中既没有描述他旁边有无信徒,也没有告知他祷告时声音的大小。但我们从上下文可以看出,“自言自语地祷告”或许是指他的思想。他心里充满优越感,眼里看到的是自己的功绩,眼中全然无神。所以,比喻中“自言自语地祷告”也许真是他自以为是的自我说话。
  4.把人分为自己和别人两等。他对自己予以充分的肯定。在捐献的事上完全按犹太律法的规定执行,在禁食的事上也远远超过律法所规定的。按照摩西的律法,每年才有两次的禁食期,从逾越节至五旬节,又从住棚节至修殿节。在这两个禁食期期间,每礼拜才禁食两次。而他每礼拜就禁食两次,说明他确实是一个敬虔的遵守律法的人。但遗憾的是,他在圣殿的祷告中否定税吏,并定他的罪。
  (二)税吏。在圣殿中祷告的税吏,不论是态度、祷告词都表现出与法利赛人全然不同的情况,好像非常弱势。他也是犹太人,与法利赛人没有区别,只是替罗马人收同胞们的税银,被大多数同胞所排斥。他也许觉得自己不配站在神的殿中面陈神,所以祷告寥寥数语,非常短,也不悦耳动听。但耶稣却肯定了他。在他身上有几点值得重视:
  1.远远地站立。他也许觉得自己被同胞鄙视而不敢理直气壮地站在众人的面前,所以只远远地站立,向慈爱的神倾心吐意,完全与法利赛人以圣殿主人姿态而高傲自居的样子不同。其实,距离上的远近并不能代表心理上的距离。
  2.不敢举目望天。税吏觉得自己罪恶深重,不敢向上帝仰脸,表现出其认罪悔改、谦卑的心。
  3.捶胸直呼神的名。法利赛人在向神表功,而税吏却在神面前捶胸。在圣经中,一般捶胸是自我悔悟,认罪的表现。他觉得自己不仅在同胞面前是罪人,在神面前他更是,特别需要神的怜悯与施恩。他所献的是一颗对神敬畏,对自己罪恶深恶痛绝、忧伤痛悔的心。而“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神啊,忧伤痛悔的心,你必不轻看。”(诗51:17)所以耶稣说,“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为义了”。
  总而言之,耶稣在向众人告知的这个比喻中,法利赛人所表现的是自满、自义、又自夸,不断夸耀自己,藐视别人。他所注重的,不是神所给他的东西和对他最本质的要求,而是他为神所作的一切,他希望神按照他的感受赞赏他,并认为自己所做的一定会被神悦纳。其实进入这种信仰误区是很可怕的。唐崇平牧师讲:世界上的东西,不仅有真假之别,也有真假差距。有人把真神当作假神拜,也有人把假神当作真神拜。有些基督徒虽然信主多年,参加教会也有不短的时间,但是他们的生活行为,思想言语,与信仰的实质比起来,却有天壤之别。他们虽然懂得真理,却没有按真理行以荣神益人。其崇拜的表现与日常生活与不信主的人没有什么差别。这些都是将真神当假神拜的。有人将好人当坏人、坏人当好人看,将罪人当义人、义人当罪人看,一方面是基督徒对教会鱼目混珠的人认识不清,另一方面也是对神的本性认识不清。而税吏,在祷告中知晓自己的身份与行为,清楚自己祷告的对象,心里的敬虔必然表现出外在的行为,所以获得耶稣的肯定。
  二、比喻的启示
  其实,耶稣这个比喻目的非常明确,就是不要藐视别人。从祷告的角度,我们要思想,怎样的祷告才蒙神的喜悦。这里谈两点体会。
  (一)圣殿是祷告的殿,祝福的殿,不是定罪的殿。所罗门王建殿完毕后曾祷告说,你的百姓向这殿举手,无论求什么,祷告什么,求你从天上你的居所垂听赦免,如此七次(参代下6:)。祷告后,有火从天上降下来焚烧了燔祭和其他祭物,神的荣光充满了这殿。从这件事我们看到,圣殿是人献祭、荣耀神,神祝福百姓的神圣之地。耶稣在洁净圣殿时教训那些在圣殿里作买卖之人说的“经上不是记着说‘我的殿必称为万国祷告的殿’吗?你们倒使它成为贼窝了”(可11:17),再一次重申了这个意思。但从这个比喻中我们看到,法利赛人借着祷告表功,荣耀自己不说,而且还定了税吏的罪。这是耶稣所不喜悦的地方。保罗说:“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3:23)再义的人在神的面前也是不完全的,是极其有限的,除寻求神的赦免外,根本没有资格定他人的罪。何况这个“仗着自己是义人”的法利赛人呢?
  基督徒的心也是神的殿,神注重人的内心。撒母耳在拣选以色列王的时候,耶和华对他说:“不要看他的外貌和他身材高大,我不拣选他,因为耶和华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华是看内心。”(撒上16:7)“岂不知你们是神的殿,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林前3:16)“岂不知你们的身子就是圣灵的殿吗?这圣灵是从神而来,住在你们里头的”(林前6:19)。保罗说:“只要祝福,不可咒诅”(罗12:14)。基督徒在圣殿中不仅不论断他人,也不可在心里恨恶评判别人,要在自己的心灵深处常常与神交通,常常认自己的罪,多发现自己的不足,不管是得罪自己的人,还是自己的朋友,都为他们祝福。
  (二)在神的面前谦卑。骄傲与自满是人的本性,也是一种罪。一些经常行为不端,自私自利的人,也会将行为更坏的人拿来与自己做比较,以维护自我感觉良好的心态。法利赛人就是这样。从比喻中看到,他一开口就说,“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想这个税吏”(路18:11)。法利赛人把自己放在最高最义的地位上,一连串的表功,抬高夸大自己。恪守教规是重要的,但这并不能代替慈爱与谦卑。其实这个法利赛人虽在圣殿里侍奉,但却没有遇见神,并不认识神。因为认识神的人,一定知道自己的亏欠与污秽。像以赛亚先知遇见神时一样,发现自己的不义,说:“祸哉!我灭亡了!因为我是嘴唇不洁的人,又住在嘴唇不洁的民中;又因我眼见大君王万军之耶和华。”(赛6:5)保罗也是法利赛人,他在大马色途中遇见主以后对自己评价说:“在罪人中我是个罪魁。”(提前1:15)约翰所说:“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约壹1:8)。基督徒在神面前没有骄傲的资本,只有承认自己的罪孽,祈求神的赦免,祷告才能蒙神的垂听,获得神的福气。比喻中的税吏,就是一个在是神面前认识自己的人,知道自己是罪人。所以,他在圣洁威严的神面前不仅存有一颗敬畏的心,远远地站着,而且一开口祷告,就承认自己是罪人,并不论断他人如何,只是寻求神的怜悯。他把评判、决定的权利归给了敬拜的对象。他虽然站得很远,但却离神很近。所以耶稣赞扬了他,认为“他回去以后,比那人倒算为义了”。显然,他的祷告蒙了垂听。
  总而言之,基督徒祷告如要蒙垂听,必须认识到自己的有限,承认自己的不义,也不要把他人的行为好坏作为自己是否讨神喜悦的标尺,也不要以神的姿态评判甚至定罪他人。比喻中的法利赛人之所以得到耶稣的否定,并不是神存有私心,而是他的自义、狂傲和对他人的否定。神既是慈爱的,也是公义,如果他在神的面前承认自己的有限,神照样会赐恩与他。而税吏之所以被称为义,不是因为他是税吏,而是因为他在神面前的清心、谦卑、认罪,寻求赦免。正如耶稣在比喻最后所说的:“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18:14)。

本文原载于《陕西基督教》201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