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自2017年初启动以来,省民宗委会同省人大、省委统战部、省司法厅在省内外广泛调研,多次召开省直相关部门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宗教界人士座谈会和专题研究会、网上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数易其稿,精益求精,形成最终的表决稿。
这次修订既严格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做到与上位法紧密衔接,又紧贴陕西宗教工作实际,在坚持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的同时,严格规范宗教事务方面行政审批程序和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明确、细化要求,理顺、协调涉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为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提供法律依据。
通过这次修订,《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由原有的10章46条调整为9章62条,其中新增22条,删减6条,修改40条。主要在依法保护宗教界合法权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严厉打击利用宗教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夯实各级政府及基层组织宗教事务管理责任,有效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规范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活动依法管理等方面,立足省情特点,进行了充实和细化,既保证与上位法的统一,又增强了可操作性。
来源:陕西民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