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稣基督,人类的救主,他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地有恩典,有真理(参约1:14)。旧约弥赛亚之预言,在新约得着应验。耶稣基督舍弃了尊荣,道成肉身降生于人间,饱受痛苦,最后被钉死在十字架上,完成了他的救赎大功。他的救赎工作有何必要性?与我们有何关系及意义?
一、基督救赎的必要性
基督道成肉身来世间走一遭,不是一个简单的历史事件,有其实际意义和价值。这与我们人类有密切的关系。
人类犯罪,需要救赎。起初,上帝造人极其完美,但因人不遵守上帝的命令,滥用自由意志,选择犯罪,吃了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结果被上帝逐出伊甸园。历史从此转折,罪恶从此就开始了,自从亚当犯罪以后,人类的结局就有了死(“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①亚当不单自己犯罪,也代表着整个人类悖逆上帝。自从亚当以来,人类的心性都败坏了,人的整个生存取向愈来愈悖逆上帝。没有一个人可以在上帝面前坦然无惧,圣洁无瑕地向上帝交代。“没有一个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②在这种情况下,上帝掩面不看罪人,人也陷在罪恶之中不能自拔,人类远离了上帝,需要救赎。也只有上帝才可以救赎深陷罪恶的人类。上帝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来救赎我们。
二、基督必须受死的原因及意义
上帝是否可以用别的方法来拯救人类而不差他的独生子为我们受死呢?我们首先应该明白,上帝根本没有必要救赎任何人。“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没有宽容,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彼后2:4)这时我们就可以明白上帝也可以绝对公义地让我们留在罪中,等候审判。就这个意义而言,赎罪不是绝对必要的。③
这个问题与上帝的属性有关,上帝既是公义的,又有丰盛的慈爱。上帝的爱是他要救赎我们的原因。(参约3:16)然而上帝的公义也必须追究我们犯罪应得的刑罚。这两个属性就构成了上帝差派完全无罪的基督做挽回祭。经上说:“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罗3:25)挽回祭是承受上帝愤怒的祭,来使上帝息怒。上帝既然要出于爱,拯救人类脱离罪恶,那么也必须出于公义,差派他的独生子耶稣来救赎人类。④因为我们既然被定罪、死亡而毁灭了,因此就必须在基督里寻求公义。经上说:“除他以外别无拯救,因为在天下人间,没有赐下别的名,你们可以靠着得救。”(徒4:12)在预言耶稣出生时,天使就说:“她将要生一个儿子,你要给他起名叫耶稣,因他要将自己的百姓从罪恶里救出来。(太1:21)”施洗约翰也说:“看那,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约1:29)”经文中都包含了上帝把救赎的职责交给耶稣,为的是叫他做我们的救主。假如说他不继续向前引导我们到拯救最终的目的,那么这救赎也是不完全的。⑤
此时我们就可以认识到耶稣是罪人得救赎的源头,他的到来使我们有了得救的确据,有信心的根基。在我们没有认识救主之前,根本不知道自己的污秽与不义,但认识了这位主,只要我们在他面前认真省察,就不可能察觉不到上帝对罪恶的忿怒和憎恶。人想要与上帝恢复亲密的关系,就必须寻求平息上帝怒气的途径,就是除掉自己的罪。否则,难逃上帝公义的审判。人全然污秽、败坏,无力赎自己的罪。上帝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降生,给了人类赎罪的途径。他的道成肉身满足了全然无罪、公义及全然可爱的全部条件,所以他必须受死才能将满身罪污的人类拯救出来。基督的受死克服了罪恶、死亡和诅咒;同样也完成了救赎工作。基督的受死可以说是弥赛亚的使命,耶稣说:“人子必须受许多的苦,被长老、祭司长和文士弃绝,并且被杀,过三天复活。”(可8:31)我们必须明白救赎是上帝的工作,是完全出于他的圣洁和公义,任何人无能为力。《约翰福音》清楚地指出,耶稣的舍命不仅是历史事件,也是耶稣定意的救赎行动。经上说:“他是好牧人,为羊舍命。”(约10:11)如果他的受死不是他弥赛亚使命的一部分,没有人可以夺去他的命。他定意舍弃自己性命,也是他从父所领受的命令。“没有人夺我的命去,是我自己舍的。我有权柄舍了,也有权柄取回来。这是我从父所受的命令。”(约10:18)⑥
三、基督的受死与我们的关系
1.耶稣基督的受死是对上帝的顺服
耶稣基督的受死是顺服上帝,为人类赎罪。人犯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远离上帝,但耶稣基督顺服上帝的旨意道成肉身,最后受死救赎罪人。赎罪就是指基督透过他的一生和受死为我们赚取救恩所做的工。也许我们诧异耶稣基督为什么一步一步走向耶路撒冷?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因为这是上帝差遣他到世上来的使命。⑦耶稣说:“因为人子来,并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可10:45)耶稣基督的救赎是三位一体上帝的行动,救赎是三位一体上帝对罪人所做的改变地位,赐下生命的工作。了解救赎行动的意义就可以明白上帝的工作与我们的关系。因他受的刑罚,我们得平安;因他受的鞭伤我们得医治。耶稣在十字架上受死的赎价,使我们罪人在基督里得以有救恩,认信耶稣基督为主,便成为新造的人。
2.基督的受死为我们除罪
基督的受死也是用血除罪,新约中有教导只有血祭并且只有那完全无罪者的血能除罪,经上说:不用山羊和牛犊的血,乃用自己的血,只一次进入圣所,成了永远赎罪的事。(来9:12)耶稣基督到世界来,为救赎人类钉上十字架,用他的血来除尽我们的罪,使我们能从罪中脱离。
3.基督的受死是为我们受苦
基督的受死也是代我们顺服,这可以称之为基督主动的顺服。它不仅使我们罪得赦免,而且要使我们得上帝的喜悦,可以永远与他相交。所以基督的一生是顺服的一生,他的受死是他救赎工作的高潮,同样也是他顺服的顶点。保罗也这样论及:“因一人的悖逆,众人成为罪人;照样,因一人的顺从,众人也成为义了。”(罗5:19)他的顺服成就了我们与上帝亲密的关系。他本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却取了奴仆的样式。他本是圣洁公义,乃是上帝的圣者,远离罪人,高过诸天,却生在罪恶被诅咒的世界,为要拯救罪人,常常和罪人来往;他本是满心怜悯,大有慈悲,全然可爱,却常受撒旦的攻击,为不信的群众所侮辱和憎恶,还要遭受仇敌的避害。他存心顺服,甘愿受苦,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受一种最羞辱的最惨痛的刑罚,一身担当上帝对世人罪孽的诅咒和愤怒。简言之,他受苦的主要原因,乃是在担当了世人的地位。⑧
十字架是他痛苦的最高峰,在此时他需要承受肉身的痛苦和死亡。人类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发明了这种最残忍的刑罚之一就是十字架,可以想象经上记的:“于是将祂钉在十字架上(可15:24)。”简单的字眼已将基督所承担的肉身痛苦和死亡都包含在内。⑨此外,耶稣为我们的罪背负罪责所承受的心理痛苦比肉身痛苦更可怕。我们作为基督徒经历犯罪后所感到的痛苦,是内心感到沉重的罪责,感受到与宇宙中一切正义事情分离,深深感到所做的是不应该做的。在信仰的过程中对罪的反感就成了我们的本能反应。我们清楚耶稣是完全圣洁的,他彻头彻尾地恨恶罪恶,他本能上对罪比我们更反感。然而,耶稣为了顺从上帝和出于对世人的爱,亲身担当所有人的罪。他担当一切内心所厌恶的罪,引致他心中产生深深的反感。他最痛恨的却倾倒在他身上。《圣经》多处记载罪归到基督身上,“耶和华使我们的罪孽都归在他的身上(赛53:6)。”“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彼前2:24)。”更有甚者,他还要单独面对这些痛苦,在客西马尼祷告,耶稣带着彼得、雅各和约翰,向他们透露他的痛苦:“心里甚是忧伤,几乎要死,让他们在那里等候警醒。”(参可14:34)耶稣如向挚友吐露心声那样向他们诉说,表示他在经历大试炼之时需要支持。然而,当耶稣一被捉拿,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太26:56),他内心经历离弃的痛苦。最后,天父也与他分离,父是他在世心中最大的喜乐。“耶稣大声喊着说:‘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27:46)他与天父之间相交断了,当耶稣在十字架上担当我们的罪,他遭天父离弃,因为天父眼目不看邪僻(哈1:13)耶稣独自面对百万沉重的罪责。⑩
4.基督受死确保救赎的完整性
基督的救赎不单指现在时的救赎,也有末世的意义,“耶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再喝这葡萄汁,直到我在神的国里喝新的那日子。’”(可14:24)基督的死创造了新团契(相交)。这相交要待末世神国才能完全实现。在保罗的评注中也有这种末世指向:你们每逢吃这饼、喝这杯,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来。(林前11:26)⑾就如一个剧中,一些奴隶在面对审判时说:“你不知道被囚的痛苦,你不知道劳作无息的痛苦,你不知道每天遭人欺辱的痛苦,你不知道私生子的痛苦。”而在上的审判主却什么都知道,因为这一切他都亲身经历过。主耶稣就是这位永远的审判主,主耶稣经历苦难甚至死亡,但是藉着他的复活胜过了这一切,它是永恒的得胜者,在他那里救赎成为永恒。
上帝是爱,他为人的罪预备了赦免,耶稣基督受死完成救赎。基督受死的救赎使我们彻底获得地位,改变生命。
本文原载于《陕西基督教》2015年第1期
——————————————————————————————
①杨庆球:《基础系统神学》,上海:中国基督教两会出版社,2010年12月第二次印刷,第143页。
②【美】华恩·格鲁登:《圣经教义与实践卷二基督与救恩》,来陈惠、黄婉义译,香港:香港基督徒福音团契出版社出版,2007年6月初版二刷,第399页。
③【美】华恩·格鲁登:《圣经教义与实践卷二基督与救恩》,香港:香港基督徒福音团契出版社出版,第475页。
④【美】华恩·格鲁登:《圣经教义与实践卷二基督与救恩》,香港:香港基督徒福音团契出版社出版,第274页。
⑤【法】约翰·加尔文:《基督教要义》,钱曜诚等译,孙毅、游冠辉修订,北京:三联书社,2010年3月出版,第488页。
⑥赖德:《赖氏新约神学》,马可人、杨淑涟合译,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出版,1994年4月第三版,第212页。
⑦任炎林:《新约圣经神学》,上海:中国基督教协会出版,1999年10月第一次印刷,第83页。
⑧章力生:《系统神学卷四基督论》,宣道出版社出版,1990年12月初版,第131页。
⑨【美】华恩·格鲁登:《圣经教义与实践卷二基督与救恩》,香港:香港基督徒福音团契出版社出版,第479页。
⑩【美】华恩·格鲁登:《圣经教义与实践卷二基督与救恩》,香港:香港基督徒福音团契出版社出版,第483页。
⑾赖德:《赖氏新约神学》,台北:中华福音神学院出版社出版,1994年4月第三版,第2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