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于2009年1月16日,经省基督教两会主席、会长扩大会议讨论通过)
为规范陕西省基督教圣职按立工作,根据《宗教事务条例》、《中国基督教教会规章》、《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陕西省宗教事务条例》、《陕西省基督教教会规章》和《陕西省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按立对象
牧师、副牧师(教师)、长老。
二、按立时间
省“两会”每两年进行一次按立工作。
三、基本条件
牧师:
(一)正式受洗后已八年;以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依据,信仰纯正;甘心奉献,具有牧养信徒、管理教会的使命与托付,遵守教会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抵御境外政治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渗透,遵纪守法,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坚持“三自”原则办教,不参与非法聚会、讲道、培训及圣事;不参与境外人员以不同身份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神学:接受过三年以上脱产正规神学院(校)教育(三年或四年)并毕业,有较高的神学造诣。
(五)神学本科(四年)或本科以上毕业者,毕业后需有至少四年(包括四年)以上在教会的牧会经历;神学专科(三年或四年)毕业者,毕业后需有五年(包括五年)以上在教会的牧会经历。
(六)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包括25和60周岁);
(七)为人正派,品德优良,能团结其他教牧同工及信徒走爱国爱教、荣神益人的道路,在信徒中有美好的行为见证。
(八)具有本省区域内的户籍。
副牧师(教师):
(一)正式受洗后已七年;以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依据,信仰纯正;甘心奉献,具有牧养信徒、管理教会的使命与托付,遵守教会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抵御境外政治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渗透,遵纪守法,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坚持“三自”原则办教,不参与非法聚会、讲道、培训及圣事;不参与境外人员以不同身份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接受过三年以上脱产正规神学院(校)的教育(三年或四年)并毕业,金陵协和神学院三年函授班结业者,有一定的神学造诣。
(五)神学本科(四年)或本科以上毕业者,毕业后需有至少三年(包括三年)以上在教会的牧会经历;神学专科(三年或四年)毕业者,毕业后需有四年(包括四年)以上在教会的牧会经历;金陵协和神学院三年函授班结业者,结业后需有五年以上(不含五年)牧会经历。
(六)年龄在25-60周岁之间(包括25和60周岁);
(七)为人正派,品德优良,能团结其他教牧同工及信徒走爱国爱教、荣神益人的道路,在信徒中有美好的行为见证。
(八)具有本省区域内的户籍。
长老:
(一)正式受洗后已六年;以圣经和《使徒信经》所归纳的内容为信仰依据,信仰纯正;甘心奉献,具有牧养信徒、管理教会的使命与托付,遵守教会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努力抵御境外政治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渗透,遵纪守法,在国家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坚持“三自”原则办教,不参与非法聚会、讲道、培训及圣事;不参与境外人员以不同身份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宗教活动。
(四)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接受过正规神学院(校)教育,参加过省两会一年制教牧义工培训班培训或金陵协和神学院三年函授班结业。有较为丰富的宗教学识和修养。
(五)接受过正式神学院(校)教育的(专科或本科以上),在教会有四年以上牧会经历;金陵协和神学院三年函授毕业,或参加过省两会一年制教牧义工培训班培训,有五年(包括五年)以上牧会经历。
(六)年龄在25-65周岁之间(包括25和65周岁);
(七)为人正派,品德优良,能团结其他教牧同工及信徒走爱国爱教、荣神益人的道路,在信徒中有美好的行为见证。
(八)具有本省区域内的户籍。
四、申报程序
(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书,经所在教堂、聚会点管理组织认真研究,一致推荐,并在该教堂、聚会点两处以上明显位置张榜公布两周(至少经过两个主日),大多数信徒无异议后再填写圣职按立申请表,并附身份证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一式两份),报县(区、市)教会组织核实。
(二)县(区、市)教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会议对推荐人进行集体研究,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向设区市教会组织提出申报。设区市教会组织常委会会议集体核准同意,签署意见后,报省两会。经省“两会”主席、会长办公会议组织专人实地考察后,提交省两会主席、会长会议进行审批。
(三)没有县(区、市)教会组织和设区市教会组织的聚会点或教会,有关圣职按立申报程序,可由上一级教会组织协助办理。
(四)县(区、市)、设区市教会组织分别向上一级两会组织申报时,要加注当地政府宗教主管部门意见(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按立副牧师(教师)圣职满二年后,如工作需要按立牧师的,可由当地教会推荐,按“申报程序”要求办理。
(六)省基督教两会圣经学校的同工,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需要按立圣职的,由圣经学校和省两会履行按立程序。
五、圣职按立
(一)按立日期确定后,由省两会组织圣职团举行按立典礼。
(二)按立牧师,圣职团需由一位主教和两位牧师(共三人以上),或四到五位牧师共同按手。
(三)按立副牧师(教师),圣职团需由三位牧师共同按手。
(四)按立长老,圣职团至少由包括两位牧师在内的三人参加。按立典礼省两会可委托设区市教会组织举行。
(五)为了维护圣职按立的庄严性、神圣性和省内圣职人员圣衣的统一性,牧师、副牧师(教师)、长老的圣衣和圣带由省“两会”统一制作,所需费用由被按立同工所在教会或教会组织负责。
六、附则
(一)被按立的圣职人员,应按照《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方可领取教职人员证件。
(二)执事、传道员不是圣职职位,不需要履行按立程序,但须按《中国基督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后方可领取教职人员证件。
(三)本办法由陕西省基督教“两会”主席、会长会议通过后实施,修改、解释权亦属。